问题已解决
1、我公司是化工企业,目前是建设厂房阶段,用于垫车间、仓库地面的土能计入在建工程-三通一平么 2、建设化工企业的罐区(罐是用于存储产品,罐是计入固定资产的),罐区的建设应该如何核算



1. 能,垫车间、仓库地面的土属于厂房建设前场地平整范畴,可计入在建工程-三通一平。
2. 罐区建设中,与储罐紧密相关的基础工程、防护设施等支出,需计入在建工程-罐区建设,待整体完工后与储罐一同转入“固定资产”;无关的通用设施(如罐区外道路),则单独核算并按对应资产类别(如固定资产-构筑物)结转。
10/07 11:19

abtd 

10/07 11:29
1、与罐区紧密相关的支出,应该按照什么标准在各个罐之间分摊呢
2、无关的通用设施,计入固定资产-构筑物的话,折旧的时候应该按照多少年限折旧
3、什么样的可以计入固定资产-构筑物科目

朴老师 

10/07 11:38
1. 按储罐容量比例或单罐造价比例分摊,前者适合基础工程,后者适合罐特性相关支出。
2. 最低折旧年限不低于20年,企业可结合实际耐用年限(20-30年)确定。
3. 需同时满足为生产经营服务、有独立形态、非机器设备类,如罐区防护墙、厂区道路等。

abtd 

10/07 12:08
老师您说的最后一个问题有关构筑物的标准,有没有文件资料之类的可以发我一下

朴老师 

10/07 12:19
有关构筑物的判定标准,主要依据以下文件资料:
《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 14885-2010):该标准将构筑物定义为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并对构筑物进行了详细分类,如池、罐、槽、塔、烟囱、井等。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明确规定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
《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GB/T 50504—2009):将构筑物定义为为某种使用目的而建造的、人们一般不直接在其内部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工程实体或附属建筑设施。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两个特征的有形资产,构筑物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可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