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好,我们属于物业公司,请问分公司与各小区签的合同,但总公司有授权委托书,现在收入都算到总公司了,工资也算到总分司,发生的费用也算到总公司。就是注册了个分公司,做了个税务登记,说是为了规避责任,分公司只是签了个合同,所有的人员都是总公司派人去做的,合同是分公司签的,但实际是总公司在管,总分公司在一个同一个省,不在一个市,请问这样合理吗



从法律上合理(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总公司授权签约、担责合法),但税务需注意:合同、执行业务、开票收款要一致,若总公司收款开票,需在合同约定或补协议说明,避免被认定为虚开或资金回流。
10/07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