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假设合伙协议取得1000万元利润,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A和B按3:7分配;A为自然人,B为有限责任公司  - A应分300万元,- B应分=700万元 .假设合伙企业分配利润500万元,A150万,B350万,针对A是否应由合伙企业按照300万元计算个税并代扣代缴,此时,合伙企业对A如何做会计分录? B是否按照700万元计入其应纳税所得额缴缴纳企业所得税,针对B合伙企业需要做会计分录吗? 烦请针对3种情况讲解一下税务计算和账务处理?

jackson_f| 提问时间:10/18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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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你好,具体可以参考一下以下内容
10/18 20:37
羽飞老师
10/18 20:41
1.不需要。合伙企业是税后利润进行分配。先交税后分配。借:利润分配 1000万;贷:应付利润—A 300万,—B 700万  2.同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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