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假设合伙协议取得1000万元利润,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A和B按3:7分配;A为自然人,B为有限责任公司 - A应分300万元,- B应分=700万元 .假设合伙企业分配利润500万元,A150万,B350万,针对A是否应由合伙企业按照300万元计算个税并代扣代缴,此时,合伙企业对A如何做会计分录? B是否按照700万元计入其应纳税所得额缴缴纳企业所得税,针对B合伙企业需要做会计分录吗? 烦请针对3种情况讲解一下税务计算和账务处理?



你好,具体可以参考一下以下内容
10/18 20:37

羽飞老师 

10/18 20:41
1.不需要。合伙企业是税后利润进行分配。先交税后分配。借:利润分配 1000万;贷:应付利润—A 300万,—B 700万
2.同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