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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多交增值税,为啥借方是销项税,贷方是转出多交增值税

似水| 提问时间:10/23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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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红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您好,当企业需要转出多缴纳的增值税时,会在借方记录“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而在贷方记录“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这是因为缴交税款通常在借方反映,所以多交的增值税体现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方。 当进行转出操作时,它会在相反的方向(即贷方)上反映,这样才能正确结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账
10/23 16:17
似水
10/23 16:21
有的做账借方不是未交增值税而是销项税额,也可以这样计吗
刘艳红老师
10/23 16:24
这个写的的销项,是冲的账,是前面多确认收入了
似水
10/23 22:04
那也要转到多交增值税里
似水
10/23 22:04
那也要转到多交增值税里
刘艳红老师
10/23 22:05
这个借方是销项,是冲减收入的分录,这种冲减当月的税费
似水
10/23 22:20
这种是已经交完税了再冲减的吧,正常冲减收入不是负数做账
刘艳红老师
10/23 22:38
正常冲减收入可以负数也可以做相反的分录
似水
10/24 09:56
没理解我的意思,是正常冲减收入不都是收入和税是负数,他这个是记在销项税和多交增值税里了
刘艳红老师
10/24 10:12
正常冲减收入,把前面的收入分录红冲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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