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如果是委托租赁的情况,我是受托方,我虽然收的是全部的租金,但我只是收到款后只收取15%的服务费,剩余85%转给委托方,租赁模式相当于委托代销,问题是我想问我需不需要计提全部的租金收入(即使是没有收到的租金),在我的概念中应该是委托方来计提全部的租金,而我作为受托方只管15%的服务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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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你们分析是对的,没问题
  10/28 10:28
 
 creamyice0210619 
 
10/28 10:31
但是委托方一直以权责发生制的说法要求我们计提全部的租金收入,然后再转85%给他们,我不知道应该以何种会计理论表示我们的分析是对的?
  
 暖暖老师 
 
10/28 10:33
全部租金确认收入没问题,15%做销售费用冲减应付账款
  
 creamyice0210619 
 
10/28 10:38
主要是我们不想计提全部的租金收入,因为很大一部分租金由于未出租或其他原因是收不回来的,所以我们的立脚点是我们并不是房屋的所有人,所以不需要计提全部租金,我们仅仅是以收到的租金作为收入,转出的85%作为成本,这样的话相当于我们只确认了15%的收入。
  
 暖暖老师 
 
10/28 10:38
不可以,代销收取手续费是全部确认收入
  
 creamyice0210619 
 
10/28 10:41
老师,您指的代销收取手续费是全部租金的15%应全部确认收入,而不是指全部的租金吧?
  
 暖暖老师 
 
10/28 10:43
是全部租赁收入,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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