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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题的几个时点 会计分录如何写

156****7662| 提问时间:11/05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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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1. 2018年初购入债券时 初始入账成本=买价+交易费用=1011+9=1020万元 分录: 借:其他债权投资——成本 1100 贷:银行存款 1020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80 2. 2018年12月31日(计息+公允价值变动) 确认实际利息收入:期初摊余成本×内含报酬率=1020×4.7%=47.94万元 应收利息=面值×票面利率=1100×3%=33万元 利息调整摊销额=47.94-33=14.94万元 ​公允价值变动:期末公允价值900万元,此时摊余成本=1020+14.94=1034.94万元,公允价值变动额=900-1034.94=-134.94万元 分录: (1)计息: 借:应收利息 33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14.94 贷:投资收益 47.94 借:银行存款 33 贷:应收利息 33 (2)公允价值变动: 借: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34.94 贷: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34.94 3. 2019年12月31日(计息+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公允价值变动) 确认实际利息收入:期初摊余成本×内含报酬率=1034.94×4.7%≈48.64万元 应收利息=1100×3%=33万元 利息调整摊销额=48.64-33=15.64万元 ​计提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计提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210万元(通过“其他综合收益”核算) ​公允价值变动:期末公允价值800万元,此时摊余成本=1034.94+15.64=1050.58万元;此前公允价值变动后账面价值为900万元,本次公允价值变动额=800-900=-100万元 分录: (1)计息: 借:应收利息 33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15.64 贷:投资收益 48.64 借:银行存款 33 贷:应收利息 33 (2)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借:信用减值损失 210 贷: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 210 (3)公允价值变动: 借: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00 贷: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00 4. 2020年1月5日出售债券时 出售价款780万元,出售时“其他债权投资”各明细余额: 成本:1100万元 ​利息调整:-80+14.94+15.64=-49.42万元 ​公允价值变动:-134.94-100=-234.94万元 账面价值=1100-49.42-234.94=815.64万元 分录: 借:银行存款 780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49.42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34.94 投资收益 60.58 贷:其他债权投资——成本 1100 同时,将“其他综合收益”的余额结转至“投资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余额= -134.94(2018公允价值变动)-100(2019公允价值变动)+210(信用减值准备)= -24.94万元 借:投资收益 24.94 贷: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34.94 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 210 (最终出售的投资收益=780-815.64 -24.94= -60.58万元,与选项B一致)
11/05 18:54
156****7662
11/06 09:21
捐赠支出扣除限额使用的利润是会计利润吗 如果有纳税调整项目 计算捐赠支出的利润基数要调整吗?
朴老师
11/06 09:25
捐赠支出扣除限额使用的利润是会计利润。一般情况下,计算捐赠支出扣除限额的利润基数不需要调整,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需要调整。具体如下: 一般情况: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在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时,通常直接以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计算出的会计利润为基数,不需要考虑纳税调整项目。 特殊情况:当企业存在视同销售等情况时,需要调整会计利润。例如企业捐出实物,税法上视为销售行为,要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和成本,这部分 “视同销售收入” 和 “视同销售成本” 会影响会计利润,在计算公益性捐赠限额时,需要先将其计入会计利润进行调整,然后再以调整后的会计利润为基数计算捐赠扣除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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