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朴老师,选项A和选项B为什么用25%的税率,而不是15%,不是2011年以后税率才变吗?选项A和B计算的都是2010年的答案用了25%的税率,选项C算的也是2010年的为什么用的是15%的税率呢?
选项 A、B(递延所得税):按未来转回期间税率(2011 年后 25%);
选项 C(应交所得税):按当期执行税率(2010 年 15%)。
12/01 15:55
m0224_526588 
12/01 16:22
老师选项D,应交所得税=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1000*15%-95+11.5=66.5才对啊
朴老师 
12/01 16:24
你的计算逻辑错了,所得税费用的公式是:所得税费用 = 当期所得税(应交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费用,其中 “递延所得税费用 = 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
具体到选项 D:
当期所得税(应交所得税)=106.5 万元(选项 C 结果);
递延所得税费用 = 95(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11.5(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83.5 万元;
所得税费用 = 106.5+83.5=190 万元,并非你说的 66.5 万元。
你混淆了 “递延所得税费用” 的计算方向(是加负债发生额、减资产发生额,而非减负债、加资产)。
m0224_526588 
12/01 16:39
我不是混要了,我是理解错了,认为当期应交所得税就是按照利润来应该交的所得税,当期应该交的扣掉递延所得税费用就是最终的所得税费用,而递延所得税负债会减少所得税金额所以是减去,递延所得税资产会增加所得税金额,所以是加上
朴老师 
12/01 16:40
是的,你的计算逻辑错了
m0224_526588 
12/01 17:00
老师下面是我做整个题的思路,所以我认为应交的=所得税-抵扣的递延所得税,老师能帮我梳理一下思路吗?越来越乱了
朴老师 
12/01 17:03
你的思路错在混淆了三类税的逻辑:
应交所得税(当期税法口径):按 1000 万利润 ± 税会差异,算得 106.5 万;
递延所得税(未来税法口径):按未来 25% 税率,算得负债 95 万、资产 11.5 万;
所得税费用(当期会计口径):=106.5+(95-11.5)=190 万。
m0224_526588 
12/02 08:40
可是老师,按照你说的这个逻辑,税会差异相当于用了两遍,当期一遍,未来一遍,这样不会重复计算吗
朴老师 
12/02 08:45
同学你好
这个没有的哦
m0224_526588 
12/02 08:55
1500-1000不就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100不就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
=1000*15%+[(1500-1000)*15%-30]-(100*15%-13.5)+[(1500-1000)*25%-30]-(100*25%-13.5)
朴老师 
12/02 09:02
“当期调整的 300 应纳税差异” 是 “现在少交的税”(710×15% 比 1000×15% 少交了 300×15%);
“递延负债的 95” 是 “未来要补的税”(500×25% 是未来总义务,减去年初 30,是今年新增的未来义务);
两者是 “现在少交、未来补上” 的关系,总额是 “300×15% + 500×25% - 30”= 45 + 125 - 30=140,刚好等于 “未来出售时要交的 1300×25% 中的一部分”,不存在重复。
朴老师 
12/02 09:02
同学你好
看下这个表格,
m0224_526588 
12/02 11:04
老师你看看我在你的表基础上做的更改,我的算法结果和你的结果一样,但是我的算法里面递延资产和负债不就是用了两遍,只不过第一次是当期的税率,第二次是以后年度的税率
朴老师 
12/02 11:06
你这里的核心混淆点是 “递延所得税的税率,要按 “预期转回期间的税率” 计算,而不是发生当期的税率”—— 这是会计准则的强制要求,不是 “重复计算”,是 “对未来纳税义务 / 权利的准确计量”。
你表中的调整逻辑(用当期税率算递延发生额)其实是错误的(只是结果碰巧和正确算法一致),正确规则是:
递延所得税负债 / 资产的发生额,必须用 “未来转回时的税率”(题目中 2010 年后税率变为 25%,所以未来转回用 25%);
你用 “当期 15% 算递延发生额” 是不符合准则的,只是这道题的数字巧合让结果相同,但实际业务中税率变化时,结果会完全不同。选项 A/B(递延余额 / 发生额)用 25%:因为是 “未来要交 / 抵的税”,按未来税率算;
选项 C(当期所得税)用 15%:因为是 “现在要交的税”,按当期税率算;
你的调整是 “数字巧合”,但准则要求递延只能用未来转回税率,不能用当期税率。
m0224_526588 
12/02 11:38
你表格里第一行说核心是调整税会差异变动,税会差异变动不就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额吗?这两个差异乘以当期税率就是你说的税会差异变动,这两个差异乘以未来的税率不就是递延所得税费吗?
朴老师 
12/02 11:42
是的,你的理解是对的,选项 A/B(递延所得税)用 25%:因为递延税是 “未来要交 / 抵的税”,所以用未来期间的税率(题目假设 2010 年后税率变为 25%);
选项 C(应纳税所得额 / 应交所得税)用 15%:因为这是 “当期实际要交的税”,所以用当期(2010 年)的税率 15%。
m0224_526588 
12/02 11:44
那不就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额用了两遍吗?
朴老师 
12/02 11:47
不是 “用了两遍”,是同一暂时性差异在 “当期纳税” 和 “未来递延” 两个环节的不同应用:
计算 “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 应交所得税” 时,用暂时性差异 × 当期税率(15%)→ 是调整 “当期要交的税”;
计算 “递延所得税负债 / 资产” 时,用暂时性差异 × 未来税率(25%)→ 是确认 “未来要交 / 抵的税”。
二者是同一差异在 “当期” 和 “未来” 两个不同期间的税务影响,不是重复计算。
m0224_526588 
12/02 13:24
可以这样理解吗?同一差异在当期缴纳/抵扣了一部分,在未来缴纳/抵扣了一部分?
朴老师 
12/02 13:26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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