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A公司因拆迁于2014获得一次性经营补偿款100万元,重建补偿款200万元,共计300万元,挂账其他应付款。其中100万元一次经营补偿款于2025年一次入营业外收入.2014年A公司重建完成,2021年12月200万元重建补偿款转入递延收益,按15年摊销,2022年A公司投入运营。不考虑税务问题(补所得税和滞纳金不考虑),正常得重建补偿款入递延收益的摊销年限如何确认。(房屋折旧年限25年,公司经营年限50年,到2050年。)
重建补偿款递延收益的摊销年限,按对应重建房屋的折旧年限 25 年确定,与公司经营年限无关;摊销起始时间为房屋 2014 年重建完成的次月,2021 年转入递延收益时需追溯调整 2015-2021 年的应摊销金额。
12/16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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