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最近收到了以前的合作公司发来的询证函,里面标注欠对方50万,但实际上不欠款。但基于以前友好的合作基础,想配合对方完成工作。询证函有两栏,一是确认事实,二是与事实不符,可以在二栏里面标注:不欠款,并盖章行吗?这么回复有什么风险?对方能拿这个来作为索款的依据吗?

84785005| 提问时间:2019 03/21 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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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吗?只要看询证函做什么使用的,你这样做是有风险的
2019 03/21 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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