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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分了一部分做福利费,我计提时是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工资,请问可以这样做吗

84785038| 提问时间:2019 04/15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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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借方是福利费,那贷方应当是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才是,而不是工资明细的
2019 04/15 22:10
84785038
2019 04/15 22:24
老师意思是借方没错,贷方应该是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不能做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邹老师
2019 04/16 08:14
你好,是的,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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