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软件企业收到即征即退的税款是计入“营业外收入”吗?继续用于开发软件的是否可以汇缴时调减所得税?



计入营业外收入,属于不征税收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调减,但是对应的成本支出也不能列支
2019 05/16 19:56

84785017 

2019 05/16 20:10
老师,我公司的软件是自行开发的,成本实际上就只有研发部门的人员工资,这种情况是不是就不存在对应的成本了?

轶尘老师 

2019 05/16 21:07
原则上讲,如果你的退税的资金用于研发,其成本是不可以扣除的。但是实务中这一块没有那么严格,只要将这一部分单独核算,适当的调整支出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