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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们集团母公司采用免收资金占用费的形式调拨资金给所属子公司使用,以前一直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但是没有签订免息的合同,这种情况能享受免税吗

84785004| 提问时间:2019 07/22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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轶尘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不属于免息 应该缴纳增值税 除非是集团公司统借统还的模式可以免税
2019 07/22 17:18
84785004
2019 07/22 17:34
但是今年发布了2019 20号文中集团内单位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轶尘老师
2019 07/22 17:35
你们如果是集团公司可以的 但是如果只是一个母公司和一个子公司还是不享受这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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