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您好!关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未实缴,法人及其股东股权转让,地税 相关的税费已交,工商变更股权因未实缴资本金,0股本金转让股权,可以这样操作吗? 相关的法人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跟法人还有关系吗? 想知道更多方面的内容,请老师详细解答。

84785004| 提问时间:2016 11/07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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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4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受让方如果是原股东其中之 一,股权转让后,原公司的 转让前的债务原法人及原股东还有法律偿还责任吗?
2016 11/07 23:41
王雁鸣老师
2016 11/07 22:38
您好,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象,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双方只要明知未出资的公司的股权存在的事实,而受让人又自愿承担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的出资补足责任,这并不损害他人利益,反而更有利于公司资本的充实。 根据以上描述,0股本金转让股权,可以这样操作,但要签订转让协议, 相关的法人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跟法人就没有关系了。
王雁鸣老师
2016 11/07 23:46
您好,受让方如果是原股东其中之 一,股权转让后,原公司的转让前的债务,原法人及原股东没有法律偿还责任,只是受让方有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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