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母公司帮后成立的子公司承担了推广费学术会和销售人员工资等,是否可以与子公司签订受托推广服务费合同并开具发票给子公司,双方正常缴税,这样将母公司的应由子公司承担的成本转移过去子公司是否符合税务局规定,是否合法,会被税务局认为互开发票吗?

84785008| 提问时间:2021 11/05 11:09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meizi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 是的。需要签订合同的; 公司之间发生的业务 是可以开票的  
2021 11/05 11:12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