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某企业 2020 年全年实现收入总额 8000 万元(尚未扣减销售折扣 80 万元),其中 包括国债利息收入 7 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 20 万元、从被投资公司分回的税后利润 38 万元;后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还发现有关税收问题如下: (1)转让 5 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收入 700 万元,与之相应的成本及税费为 100 万元,会计未作处理。 (2)将自产的产品用于对外投资,该产品同期同类市场价格为 200 万元(不含增值税),成本为 140 万元,该项业务未进行账务处理。 (3)企业全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 45 万元(其中有 5 万元未取得合法票据)。 要求:计算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4785046| 提问时间:2021 11/27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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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朱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您好 计算过程如下 业务招待费限额1=实际发生额的60%=(45-5)*60%=24(万元)
2021 11/27 16:09
朱朱老师
2021 11/27 16:16
企业当年的销售(营业)收入=8000-7-20-38+700+200=8835(万元) 业务招待费费限额2=8835*0.005=44.175   所以限额是24  调增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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