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1】长城公司20*0年12月购入一项电子设备,当即交付使用。该设备的成本为200万元。会计上预计该设备的使用年限为4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其折旧方法为年限平均法,折旧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政策相同。 假定:(1)该公司各会计期间均未对该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除该项固定资产产生的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外,该公司不存在其他会计与税收的差异;(3)20*0年该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4)该公司每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均为1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编制长城公司20*1年~20*4年各年末有关所得税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以万元表示)



同学您好,年数总和=1+2+3+4=10(年)
20*1年,会计上计提折旧=200*4/10=80(万元)
税法上计提折旧=200/4=50(万元)
账面价值=200-80=120(万元),计税基础=200-50=150(万元)
所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50-120)*25%=7.5(万元)
应交所得税=【1000+(80-50)】*25%=257.5(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7.5
所得税费用 25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7.5
以后年份的处理在下条信息,请稍等
2021 12/02 20:43

小奇老师 

2021 12/02 20:53
20*2年,会计上计提折旧=200*3/10=60(万元)
税法上计提折旧=200/4=50(万元)
账面价值=200-80-60=60(万元),计税基础=200-50-50=100(万元)
所以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100-60)*25%=10(万元)
本年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0-7.5=2.5(万元)
应交所得税=【1000+(60-50)】*25%=252.5(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5
所得税费用 25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2.5
20*3年,会计上计提折旧=200*2/10=40(万元)
税法上计提折旧=200/4=50(万元)
账面价值=60-40=20(万元),计税基础=100-50=50(万元)
所得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50-20)*25%=7.5(万元)
因此,本年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7.5-10=-2.5(万元)
应交所得税=【1000+(40-50)】*25%=247.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25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2.5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47.5
20*4年,会计上计提折旧=200*1/10=20(万元)
税法上计提折旧=200/4=50(万元)
账面价值=20-20=0,计税基础=50-50=0,
所以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0,
因此,本年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0-7.5=-7.5(万元)
应交所得税=【1000+(20-50)】*25%=242.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25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7.5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