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25.20×9年10月3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委托乙公司代销H商品100件,单位成本为700元,单位代销价格为900元;合同规定,乙公司无法售出的商品可以退还给甲公司。20×9年11月25日,乙公司将H商品全部出售,收取不含增值税的价款100000元,增值税13000元;20×9年11月3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交来的代销清单,并给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9年12月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代销商品全部价款。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编制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会计分录。



你好,分录较多,做好发给你
2021 12/13 16:33

张壹老师 

2021 12/13 16:47
你好,分录如下
甲:借:发出商品 70 000
贷:库存商品 70000
借:应收账款10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1700
借主营业务成本70000
贷库存商品70000
借:银行存款 101700
贷:应收账款 101700
乙公司
借:受托代销商品 9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90000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11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3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9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90000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9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700
贷应付账款101700
借:应付账款101700
贷银行存款1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