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4、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甲公司自20×1年2 月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即20 ×1年至20×3年免交企业所得税,20×4年至20×6年减半按照125%的税率交纳企业所 得税。甲公司20×3年至20×7年有关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不一致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2年12月10日,甲公司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即可投入使用的行政管理用A 设备,成本为6000万元。该设备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5年,预计无净残值 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的折旧准予在税前扣除。假定税法规定的A设备 预计使用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 (2)甲公司拥有一栋五层高的B楼房,用于本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办公。迁往新建的办 公楼后,甲公司20×7年1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将B楼房租赁给乙公司使用。 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



(1)
20×3年A设备应计提的折旧=6 000×5/(1+2+3+4+5)=2 000(万元)
20×4年A设备应计提的折旧=6 000×4/(1+2+3+4+5)=1 600(万元)
20×5年A设备应计提的折旧=6 000×3/(1+2+3+4+5)=1 200(万元)
20×6年A设备应计提的折旧=6 000×2/(1+2+3+4+5)=800(万元)
20×7年A设备应计提的折旧=6 000×1/(1+2+3+4+5)=400(万元)
(2)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1 300
累计折旧 400
贷:固定资产 800
其他综合收益 900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200
(1 500-1 3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0
(3)
借:债权投资 1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借:应收利息 25(1 000×5%/2)
贷:投资收益 25
(4)
20×3年末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400×12.5%+400×25%=150(万元)
20×4年末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400×12.5%+800×25%=250(万元)
20×5年末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400×12.5%+800×25%=250(万元)
20×6年末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800×25%=200(万元)
(5)甲公司20×7年的应交所得税=[4 500-转回固定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800-投资性房地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00+800/50)-国债利息免税25+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限额部分(600-4 500×12%)]×25%=879.75(万元);
甲公司20×7年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投资性房地产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所得税费用部分(200+800/50)×25%+固定资产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800×25%=254(万元);
甲公司20×7年的所得税费用=879.75+254=1 133.75(万元)。
20×7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900×25%+(200+800/50)×25%=279(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1 133.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879.75
递延所得税负债 5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0
借:其他综合收益 225(900×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25
2021 12/24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