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1、我公司是软件开发企业,有受托研发项目,且专利归属于委托方。请问该项目的研发人员工资社保等费用是先计入研发支出-研发费用,在月末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还是先归集入劳务成本,月末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 2、研发支出-研发费用科目金额是否应该等于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科目?



您好,先记录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确认收入时再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因为专利权不是你们的,与你们管理费用的研发支出没有直接关系
2022 04/09 18:47

jinghanbing 

2022 04/09 18:50
请问老师,这样成本研发支出科目和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科目金额就不一样了。所得税汇算清缴加计是以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科目为准。高新企业申报研发费用是以成本研发支出科目为准是吗?就是高新的研发费用要大于加计研发费用

QQ老师 

2022 04/09 18:54
您好!专利权是你们企业的?

jinghanbing 

2022 04/09 18:55
不是,受托项目。专利都是委托方的。

QQ老师 

2022 04/09 18:55
您好,这样的话,你们的研发支出不能全部加计扣除

QQ老师 

2022 04/09 18:57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注意:无论委托方是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

jinghanbing 

2022 04/09 18:57
受托项目人员成本已经结转至主营成本了。肯定与加计没有关系了。高新企业年终统计性质的报表研发支出中包括自主研发、委托研发、受托研发和合作研发几种情况。这样高新的研发金额不是要大于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的加计金额吗?

QQ老师 

2022 04/09 19:01
您好,实际业务的话是没有关系的,没有必然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