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公司与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3%,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500万元,因甲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偿还已逾期的欠款,为此,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一致,于2×17年6月4日签订债务重组协议:甲公司以其拥有的账面原价1 000万元,累计折旧350万元,公允价值为700万元的设备,以及账面余额为500万元、公允价值为600万元的库存商品抵偿乙公司货款1 350万元,半年后再偿还剩余的150万元,双方已于2×17年6月30日办理了相关资产交接手续,当日乙公司应收账款的公允价值为1 400万元,乙公司已提坏账准备70万元;假定剩余债务现金流量与公允价值相等,均为150万元。 甲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乙公司取得非金融资产后保持原使用状态,不考虑其他因素,完成双方债务重组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 15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650
库存商品 500
其他收益 350
借,库存商品 700
固定资产 700
坏账准备 70
投资收益 30
贷,应收账款 1500
2022 10/07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