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假设,任职某高校当老师的老周2019年收入情况如下:每月税前工资25000元,每月五险一金扣除额4000元,每月可以申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同时在2019年10去某公司讲课取得劳务费3000元,在11月和他人合作出版了一本书,分得稿酬所得15000元,那么老周在2019年每月应预缴个人所得税多少?劳务所得和稿酬所得要预缴多少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老周需要补税还是退税?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25000-5000-4000-2000-1000=13000
1-9月份 各有预交税额依次为
13000*3%=390
(13000*2)*3%-390=390
13000*3*0.1-2520-390*2=600
13000*4*0.1-2520-390*2-600=1300
13000*5*0.1-2520-390*2-600-1300=1300
同理6.7.8.9月份
10月份
工资预交
13000*10*0.1-2520-390*2-600-1300*6=1300
劳务预交
(3000-800)*0.2=440
11月份工资预交
13000*11*0.1-2520-390*2-600-1300*7=1300
稿酬预交15000*0.8*0.7*0.2=1680
12月份工资预交
13000*12*0.2-16920-390*2-600-1300*8=2500
合计预交个税=390*2+600+1300*8+2500+440+1680=16400
汇算个税=(13000*12+3000*0.8+15000*0.8*0.7)*0.2-16920=16440
补缴个税=16440-16400=40
2022 12/15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