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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2021年11月份发生如经济业务:(1)2日从乙公司购入A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材料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3万元,对方垫付了运输费5000元,运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所有款项尚未支付,材料验收入库。(2)6日购入一台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设备价款200万元,增值税额26万元;另支付运输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运费1000元,增值税90元。所有款项均以转账支票支付,设备交付使用。(3)18日销售一批A产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张,含税价款226万元,款项收到银行本票一张。(4)21日将一批B产品无偿赠送甲公司,数量为30台,单位成本为200元,市场售价为300元(不含增值税)。(5)25日销售产品一批,销售收入为100万元(不含税),货款尚未收到。要求:(1)根据以上业务,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应交增值税须列至明细科目)(2)假设月初没有留抵的增值税,计算本期应交的增值税金额,并作出月末结转增值税的会计分录。请问老师这个怎么写
1借*原材料-A100.5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13
贷*银行存款113.5
2022 12/27 14:38
悠然老师01 
2022 12/27 14:39
2借*固定资产200+1000/10000=200.1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26+90/10000=26.009
贷*银行存款200.1+26.009=226.109
悠然老师01 
2022 12/27 14:41
3借*其他货币资金226贷*主营业务收入200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26

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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