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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收到税务处罚决定书,补缴增值税 附加税 企业所得税,但是过了追诉期,所以只做账务处理,不补税,怎么做账务处理会计分录

84785040| 提问时间:2023 01/12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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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账务处理会计分录: 首先,在交税票据表中,记录收到税务机关发出的处罚决定书,确认应补缴的税额。 其次,在科目“应交税费”中,通过凭证录入本次缴纳的税款。贷方科目应根据实际缴纳的税种来定,如应缴税收为增值税,则贷方科目为“应交增值税”;如应缴税收为企业所得税,则贷方科目为“应交企业所得税”;如应缴税收为附加税,则贷方科目为“应交附加税”等。 再次,在科目“税金及附加”中,将贷方科目为“应交税费”的借方金额记入,冲销掉科目“应交税费”的贷方金额。 拓展知识:会计处理超出追缴期的税款,步骤如下: 1.确定应交税费的金额。 2.在科目“应交税费”中记账,贷款金额根据实际应交的税款种类确定,如应补缴增值税,则贷方科目为“应交增值税”;如应补缴企业所得税,则贷方科目为“应交企业所得税”;如应补缴附加税,则贷方科目为“应交附加税”等。 3.在科目“税金及附加”中将“应交税费”的贷方金额记入,冲销掉科目“应交税费”的借方金额。
2023 01/12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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