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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元,托收承付方式结算,货已发出并办妥托运手续。8、10月28日,从国外购进成套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75000美元,关税税率为50%,假定当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为1:6.67,货款全部以银行存款付清。请问:赵小芬应如何计算该公司10月份应纳消费税税额、增值税。

84784990| 提问时间:2023 01/15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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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赵小芬应根据增值税政策及货物所属行业的税率计算该公司10月份应纳消费税税额和增值税,具体如下: 1. 消费税:货物实际价格75000美元×50%=37500美元,按1:6.67的汇率折算出人民币等值应纳税额:37500×6.67=249250元,根据属地税务机关准予税率计算10月份应纳消费税税额,假定税率为17%,则税额为:249250×17%=42443.25元。 2. 增值税:因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该货物不需要计算增值税。
2023 01/15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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