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公司开办食堂给员工一个月充值300元到工作卡,这300元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另外食堂发生一些运行经费也由公司承担,每月按照200元/人的标准打给食堂。请问这200元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这200元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规定,劳动报酬所得的所得税按照发放月的收入额的30%缴纳。而这200元是公司支付给食堂的运行费用,也就不属于劳动报酬所得所得税收入范畴。所以这200元不缴个人所得税。
拓展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除了有一定规定的免税收入外,拥有劳动报酬所得的人须按照所得额的月收入缴纳个税。根据规定,劳动报酬所得的所得税按照发放月的收入额的30%缴纳,缴纳上限为25,000元/月,即收入额超过83,333元/月的,仍按照25,000元/月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本案例中,这200元是公司支付给食堂的运行费用,也就不属于劳动报酬所得所得税收入范畴,所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3 01/15 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