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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的个税税率是多少,有具体的明细么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试行)》中的规定,劳务报酬的个税税率是按照“累进”或者“简易计税”的原则来计算的。其具体的累进标准为:累计应纳税额:(1400元以下)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400-2100元)税率3%;(2100-2800元)税率10%-30元;(2800-3500元)税率20%-80元;(3500-4200元)税率25%-120元;(4200-4900元)税率30%-160元;(4900元以上)税率35%-200元。此外,劳务报酬还有少数收入,即经常收入,该部分收入未达到预扣税标准的,可以按月办理申报汇算清缴,交纳税款。申报时,可以按照简易计税的方式,计税标准为税率20%。
拓展知识:简易计税是指只需要预先申报和定期交税,不需要填写会计凭证和完备的发票,就可以交纳税款的一种缴税方式。在实施过程中,受税人可自行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纳税起点,按照当期实际缴纳的税款以及累计缴纳的税款总额作为该期的纳税基数。
2023 01/21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