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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截止到8月份我的年累计收入才15629.29元,也就7、8两个月的工资每月7000多,我上半年失业在家,这两个月就交了160多元的个税了,是不是算错了?不是按年累计收入算个税吗?

84784959| 提问时间:2023 01/25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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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 年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年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速算扣除数)。 按照上述公式计算,您上半年失业在家,也就是六个月没有工资收入,续至当前,您共计获得15629.29元收入,算下来,应纳税所得额约为936.77元,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也就是说,您这六个月应该纳税281.03元,比您实际支付的税费多了,所以您的税费计算是正确的。 除此之外,在缴税的时候,还需要注意其他因素,比如个人所得税上的专项附加扣除,健康体检支出,赡养老人支出等等,它们可以节税,因此也是值得注意的。
2023 01/25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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