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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公司的厂房出租出去了,经营范围没有出租这一项,可以给对方开租赁费发票吗?

84785040| 提问时间:2023 01/27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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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租赁费发票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向另一单位或者个人收取的除货物或者技术外的价款,以及发生在特定时间内的服务价款,以及租赁费用发票。在此情况下,公司出租厂房,没有纳入经营范围的租赁,则公司不能开具租赁费发票。同时,公司在租赁过程中收取的其他费用,如押金、服务费等也无法开具租赁费发票,具体的发票类型应根据交易内容来确定。 拓展知识: 租赁费发票是税务专用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其开具及使用必须遵守以下几点: 1、 各类发票实行国家标准化,发票如有变形,超出发票标准尺寸和配置规范,都不可使用; 2、 发票的开具、使用、冲红、作废都要符合税务机关的要求; 3、 发票的销售必须在购票税率、销售方式未改变的情况下开具; 4、 发票不得涂改,如果发票出现涂改,应立即作废; 5、 如果发票又被编制,不得使用,有关当事人可以在有关部门申请补领发票。
2023 01/27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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