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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工的专家费,专家服务过几次,但是每次都不超500元,是否可以一次性打款,不用申报个税?

84784994| 提问时间:2023 01/27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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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如果临时用工的专家费一次性打款,且总额不超过500元,一般不需要申报个税。由于专家服务费是雇主支付专家报酬的一种形式,未超500元的,属于小额支付,通常不认定为薪金收入,受保护,不可抵扣个税。 但是,当专家费超过500元,或者一次性打款多次服务,就要做好记录,以备核定,并需要实行申报个税。在缴纳专家费用时,雇主应当按照个税要求向专家实施“发票扣税”,把专家的费用报送到财政部门,向专家开具发票,并做好记账凭证,以免出现财务上的麻烦。 就个税来说,按照规定,雇主支付的所有费用都应当有“税前税后”的记账凭证。不管专家费用有没有超过500元,雇主都有责任对其进行记账登记。
2023 01/27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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