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A公司是B公司的子公司,采购C公司一批设备,销售合同由A、C签订,ABC三方又签订补充付款协议,由B公司替子公司付款,C公司销售发票开给B公司。账怎么做?或者说这样操作合规吗?

84785040| 提问时间:2023 01/29 12:22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这样的操作是违反《财政管理条例》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处理应为: A公司采购C公司设备,A公司与C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开具采购发票;B公司补充资金给A公司,A公司给B公司开具付款发票;A公司付款给C公司,C公司开具销售发票给B公司。 拓展知识:《财政管理条例》是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制定的行政法规,旨在加强财政管理,保障财政支出的正常、有序地进行,维护财政收入的完整、公正地运行。《企业会计准则》是国家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指导企业会计工作的准则,为企业遵循具有法律效力的会计准则,防止会计违法、企业操纵财务报表等活动提供了依据。
2023 01/29 12:29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