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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公司原由A&B两个自然人股东成立,现想将Q公司分立,把Q公司的固定资产按股东比例分出去,那么 1. Q公司转让的资产是否需要按评估价入账新分立公司 2.Q公司是否需要征收企业所得税/土增税

84784973| 提问时间:2023 01/29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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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需要按评估价入账新分立公司,Q公司需要征收企业所得税/土增税。因为A和B两位股东将Q公司分立,产生财产转移,被认为是Q公司进行转移性资产置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需要计算纳税人所得税,由纳税人缴纳。 拓展知识:置换性资产置换是企业为了调整财务结构,更加有效地利用资金而进行的资产置换(Assets Exchange)行为,可以采用比较均衡的价格进行转移性资产置换,或者采用不正当的价格进行资产置换,但是不影响企业所得税的征收。
2023 01/29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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