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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销售合同的单位是10000升,单价是39,要开的销售发票是10100千克,单价是38.61,含税金额一致,可以开票吗?



销售合同的单位是10000升,单价是39,要开的销售发票是10100千克,单价是38.61,含税金额一致,可以开票吗?
首先,发票的单位不一致,即开销售合同的单位是“升”,而想要开的发票的单位是“千克”,在我国《海关法》第四条规定:发票的计量单位必须与货物实际交付的计量单位一致。因此,不能开具税收正常发票。
但是,可以开具出口折让发票,出口折让发票是根据《海关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开具的发票,要求开票金额必须与货物实际计价一致,但单位可以和出口合同不一致。
另外,销售发票应遵循一致性原则,合同上的信息应与发票上的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付款条件等内容一致。发票的数量、价格、单位、总金额等均应与销售合同中载明的相应内容一致,否则容易引起纠纷。
拓展知识:发票是商业企业根据《海关法》开具的一种票据,有税收正常发票、出口折让发票、发票冲红、服务发票等类别。发票本质上是一种金融工具,是纳税人对货物或服务价款的证明,是税务机关和财政部门处理纳税义务和税收征管的有效证据。
2023 01/30 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