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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下,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在责任承担上,怎么判定为“特定债务”和“普通债务”呢?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在责任承担上,可以判定为“特定债务”和“普通债务”。
“特定债务”指的是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向个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的责任,具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具有可数的、可计算的金额,并且可以通过财务状况和经济活动来判断收入与支出的平衡,以及负债的金额。
“普通债务”是指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一般债务,金额一般不能精确计算,而且根据合同条款,需要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按照某一定期交付某一种支出,但这种债务金额并不能准确计算。
拓展知识:除了特定债务和普通债务,一般还有抵押债务、保证债务、无形资产的债权等。抵押债务指的是债务人提供抵押物作为债务担保;保证债务是指债务人提供保证而担保责任;无形资产的债权指的是以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等)为质押物的债权。
2023 01/30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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