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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股东借款,其他应收款挂帐一年甚至几年还没还回来,是不是视同分红,要缴纳20%的个税,那我会计有责任吗

84785040| 提问时间:2023 02/01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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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老师,股东借款挂帐一年甚至几年还没有归还,是否应该视同分红并缴纳20%的个税,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最终的答案取决于实际情况及报表编制的标准。根据国家税务机关的最新要求,股东借款的应收款是企业的资产,应该报告在资产负债表中,而不是分红,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如果企业利用借款支付股东股息或股权激励,则被视为应付股息,应在利润表中报告,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且需要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被扣除。 所以,会计有责任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股东借款的分类,以及是否应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保证企业的税收尽可能少的支出,且会计应该在准备财务报表时考虑到增值税的要求,以确保报表的准确性。 拓展知识:不同于股东借款,股东投入资金则被视为对企业投资,投资资金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本金不计入营业利润中。
2023 02/01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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