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科技型企业,为客户开发软件,小程序(所有权属于客户,与客户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因公司自有技术人员有限,基本采用劳务外包的方式。 1.为研发采购的软件模块费用, 2.劳务外包支付给第三方公司研发人员技术服务费(按实际出勤结算,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3.研发环境网络租赁费等, 以上1-3成本哪些可以计入”研发成本”或“合同履约成本”? 计入“研发成本”必须按月结转到“研发费用”吗?可以归集到有确认的收入再转出吗? 归集在”研发成本“体现在资产负债表“开发支出”合理吗?



您好,可以计入合同履约成本,月末需要归集结转
2023 05/21 21:04

23078594 

2023 05/21 21:08
为什么不能作为研发成本呢?

小林老师 

2023 05/21 21:37
您好,所有权属于客户,对于您企业,不是研发,是销售

23078594 

2023 05/21 22:35
那这个老师是不是说错了?

小林老师 

2023 05/21 22:46
您好,先明确您的业务,为客户开发软件,那就是属于销售软件

23078594 

2023 05/21 22:52
因为有些说可以有些又说不可以,不知怎处理好?

23078594 

2023 05/21 22:53
因为有些说可以有些又说不可以,不太懂。没有研发费用,以后不好申请高新吧。

23078594 

2023 05/21 22:53
因为有些说可以有些又说不可以,不太懂。没有研发费用,以后不好申请高新吧。

小林老师 

2023 05/21 22:58
没有研发费用,不能申请高新,
您的业务太明显就成本,不是研发

23078594 

2023 05/21 23:17
因为产权是客户的,那公司内部人员参与这个项目的研发也不能计研发支出吗?

23078594 

2023 05/21 23:17
因为产权是客户的,那公司内部人员参与这个项目的研发也不能计研发支出吗?

23078594 

2023 05/21 23:17
因为所有权是客户的,那公司内部人员参与这个项目的研发也不能计研发支出吗?

小林老师 

2023 05/21 23:58
您好,是的,除非您先研发,然后再销售,但是有风险

23078594 

2023 05/22 00:15
1.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那我们转包给第三方做,支付的外包研发劳务费,是不是不适应这里说的委托方和受托方。

23078594 

2023 05/22 00:15
1.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那我们转包给第三方做,支付的外包研发劳务费,是不是不适应这里说的委托方和受托方。

小林老师 

2023 05/22 08:08
您的业务不符合研发支出,所以不需要考虑加计扣除

23078594 

2023 05/22 10:07
因为本身业务所有权的问题?

小林老师 

2023 05/22 10:11
只有研发业务才考虑加计扣除,您的业务不符合研发

23078594 

2023 05/22 14:36
就是说受托方的发生的成本不能进“研发成本”,就算外包给其他公司发生的研发成本,我们做为委托方也不适用研发支出。

23078594 

2023 05/22 14:36
就算外包给其他公司发生的研发成本,我们做为委托方也不适用研发成本。

小林老师 

2023 05/22 14:54
是的,您的理解非常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