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你好!麻烦问问,哪些情况涉及预交增值税呢?预交增值税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谢谢你的回复



● 一般情况下,按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
● 一般情况下,按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预交增值税的操作流程1:
1.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其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根据适用的计税方法,按照规定的征收率或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的,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9%)×3%。
3.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预缴(除个人出租住房外)的,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4.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征收率减按1.5%预缴的,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5.纳税地点: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023 09/19 12:25

落魄的旋律 

2023 09/19 12:41
谢谢您的回复!老师,那现在是已经取消跨区域预交增值税这个说法了,是吧?只需要在机构所在地预交吗?我记得好像是超过多少金额才涉及预交,还是只要开具工程服务,都需要预交呢?

朴老师 

2023 09/19 12:49
并未取消跨区域预交增值税,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
具体预缴税款的情况如下:
●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落魄的旋律 

2023 09/19 13:12
那意思是,无论金额大小,只要涉及工程服务跨区域的,都需要预交吗?是在机构所在地预交,还是建筑服务工程发生地呢?

朴老师 

2023 09/19 13:20
对的
需要预缴的哦

落魄的旋律 

2023 09/20 11:20
好的,谢谢老师的回复!那如果我先开具发票后,没有预交增值税,会涉及哪些处罚呢?影响发票的正常使用吗?

朴老师 

2023 09/20 11:23
这个会让你补上的哦

落魄的旋律 

2023 09/20 11:26
嗯嗯,补上没关系,主要是现在对方的系统缴不了,那意思是,我10月在补交的话,也是可以的哈!机构所在地是正常申报吗?

朴老师 

2023 09/20 11:33
同学你好
对的
是正常申报的

落魄的旋律 

2023 09/20 11:37
好的,谢谢您的回复!

朴老师 

2023 09/20 11:40
满意请给五星好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