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大河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 13%。2023 年 4 月份发生有关 业务如下: 1.购进商品,不含税款 200000 元,另支付运费 5000 元。取得货物和运输费专用发票,货已 入库。 2.购进商品,取得普通发票,列明价款 10600 元(含税),货已入库。 3.收回委托加工商品,支付加工费 50000 元,取得专用发票。 4.销售商品开出专用发票,价款 250000 元,款项已存入银行。 5.向个人销售商品,开出普通发票,金额为 22600 元,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价外收取运费 113 元,款项已存入银行。 6.本月共收取销售白酒的包装物押金 1130 元,没收到期未退还白酒包装物押金 500 元。 假设上述票据都在当月申请抵扣。请计算该公司 2023 年 4 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你好同学稍等回复你
2023 11/28 18:27

小默老师 

2023 11/28 19:03
1进项200000*13%+5000*9%=26450
3进项50000*13%=6500
4销项250000*13%=32500
5销项(22600+113)/1.13*13%=2613
6销项1130/1.13*13%=130
增值税等于销项之和-进项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