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事情这样:建筑公司,甲方用房产抵扣工程款,签订了三方协议(甲:出卖人;乙:施工单位法人;丙:施工单位), 现在了解到的是,我们公司已经把房子卖给了我们的供应商,后期以工程款抵扣这套房子的房款(已签订了协议,甲方:我们法人;乙方:施工单位法人) 地产那边回复就是现在可以把房子直接过户给我们的供应商,并且发票也是开给我们的施工方,可是我们还给乙方开了发票,这个账务应该怎么平?

84785038| 提问时间:03/28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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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这个账好平的,借:应付-乙,贷:应收-甲 甲乙和我们来人三方代收代付款协议就行,这卖房合同都不用提供出来给税务
03/28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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