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公司与副食品供应商D公司达成协议,按照销售量挂钩进行平销返利。12月15日,公司向D公司购进副食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120万元、进项税15.6万元,并认证通过,当月该批副食品按照平价全部销售,月末供应商D公司向公司支付返利4.8万元。 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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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应该以120万计算销项税额=15.6万元。支付的平销返利金额应冲减进项税额4.8/1.13*0.13=0.55万元。应交的增值税为15.6-(15.6-0.55)=0.55万元
04/15 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