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请问我公司今年查出21年有一笔出口非免税货物,税务要求更正申报表,计入未开票收入,补缴增值税并形成滞纳金,相关款项已缴纳完成,现会计科目应该如何调整?(出口货物行为属于公司同事私自操作,未经公司账户,完全没有对应票据和流水)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补记未开票收入:
在“应收账款”或类似科目下增设一个临时子目,用于记录这笔未开票收入。由于该笔交易未经公司账户,这里主要是为了反映税务上的收入确认。
同时,在“主营业务收入”或相应收入科目下增加该笔收入的金额。
补缴增值税:
对于补缴的增值税,应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记录补缴的金额。
在支付税款时,从“银行存款”或公司其他资金账户中划出相应款项,并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做相应的减少。
处理滞纳金:
滞纳金应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由于滞纳金是由于未及时缴纳税款而产生的额外费用,不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支出,因此应归类为营业外支出。
在支付滞纳金时,从“银行存款”或公司其他资金账户中划出相应款项,并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下记录该笔支出。
内部调整与后续处理:
在完成上述会计处理后,需要对相关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以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对于私自操作该笔出口货物的同事,公司应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内部纪律措施。
为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出口货物的操作流程,并确保所有交易都经过公司账户,有完整的票据和流水记录。
04/17 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