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请问我公司今年查出21年有一笔出口非免税货物,税务要求更正申报表,计入未开票收入,补缴增值税并形成滞纳金,相关款项已缴纳完成,现会计科目应该如何调整?(出口货物行为属于公司同事私自操作,未经公司账户,完全没有对应票据和流水)

84784952| 提问时间:04/17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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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补记未开票收入: 在“应收账款”或类似科目下增设一个临时子目,用于记录这笔未开票收入。由于该笔交易未经公司账户,这里主要是为了反映税务上的收入确认。 同时,在“主营业务收入”或相应收入科目下增加该笔收入的金额。 补缴增值税: 对于补缴的增值税,应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记录补缴的金额。 在支付税款时,从“银行存款”或公司其他资金账户中划出相应款项,并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做相应的减少。 处理滞纳金: 滞纳金应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由于滞纳金是由于未及时缴纳税款而产生的额外费用,不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支出,因此应归类为营业外支出。 在支付滞纳金时,从“银行存款”或公司其他资金账户中划出相应款项,并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下记录该笔支出。 内部调整与后续处理: 在完成上述会计处理后,需要对相关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以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对于私自操作该笔出口货物的同事,公司应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内部纪律措施。 为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出口货物的操作流程,并确保所有交易都经过公司账户,有完整的票据和流水记录。
04/17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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