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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师,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这里附加税还需要计提吗,申报抵减的时候再作其他收益,需要这样的会计处理吗,还是不需要计提,也不需确认其他收益?如果需要计提,然后缴纳的时候不用付款,计提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不付款,这个应交税费科目如何平账?

ZP5299803| 提问时间:2024 04/23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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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 借,应交税费,借税金及附加负数。
2024 04/23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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