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甲服装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退回,已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退货10件,每件不含税价款1 000元,成本800元。款项已支付。 要求对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1)冲减收入 (2)冲减成本



(1)冲减收入:
- 确认销售退回时,冲减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每件不含税价款 1000 元,10 件共计 10000 元,增值税税率一般为 13%,则销项税额为 10000×13% = 1300 元。
- 借: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
贷:银行存款 11300
(2)冲减成本:
- 同时冲减主营业务成本和库存商品。
- 成本每件 800 元,10 件共计 8000 元。
- 借:库存商品 8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8000
2024 10/07 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