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其他应付款科目过大 钱的都是老板的钱 然后未分配利润 是亏损的 现在要注销 怎么把报表调整呀?其他应付和亏损额几乎平了,账本也没有了 专管员问 啥情况 可能会被怎么处理呀

84785032| 提问时间:2024 10/10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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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小天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经济师,审计师
如果公司要注销,其他应付款科目过大且钱是老板的,未分配利润为亏损,在这种情况下调整报表可以参考以下几种方法: 1. 债转股: • 如果老板愿意,可以将这部分其他应付款转为公司的股权。这样处理后,其他应付款科目金额减少,同时增加了公司的实收资本,使公司的负债减少,所有者权益增加。不过这种方式需要走一定的法律程序,相对麻烦一些。 • 会计分录为:借“其他应付款”,贷“实收资本”(或“股本”,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 2. 签订捐赠协议: • 老板与公司签订捐赠协议,将这笔债务无偿捐给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大股东无偿将资产转让给公司不视为营业外收入,不会计入公司利润,而是作为“资本公积”处理。在注销时,资本公积可和注册资本一起视做投资成本,不需要额外交税。 • 会计分录为:借“其他应付款”,贷“资本公积”。 3. 用公司资产抵债: • 如果公司有一些闲置的资产,如固定资产、存货等,可以评估后用来偿还老板的债务。例如,将固定资产出售,用所得款项偿还其他应付款;或者将存货进行抵债处理等。在进行资产处置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和税务申报。 • 出售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假设不考虑增值税):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借“银行存款”等(出售所得款项),贷“固定资产清理”;最后,借“固定资产清理”,贷“其他应付款”。如果固定资产清理有余额,还需要根据情况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关于账本丢失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凭证账本的保存期限不少于 30 年。如果账本丢失,可能会面临一系列的处理: 1. 行政处罚: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能对单位处以 3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更严重的处罚: • 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可并处 5000 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 3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若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 10/10 08:59
84785032
2024 10/10 09:04
签订捐赠协议: • 老板与公司签订捐赠协议,将这笔债务无偿捐给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大股东无偿将资产转让给公司不视为营业外收入,不会计入公司利润,而是作为“资本公积”处理。在注销时,资本公积可和注册资本一起视做投资成本,不需要额外交税。 这个是根据什么条款的呀? 不算营业外收入 不用交税
蓝小天老师
2024 10/10 09:09
老板与公司签订捐赠协议,将债务无偿捐给公司不计入营业外收入、不用交税,主要依据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 年第 29 号)。该公告的相关规定如下: • 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等),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 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作为收入处理的,应按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也就是说,股东对公司的捐赠行为,如果按照规定在合同、协议中明确约定作为资本金(进入资本公积),并且公司在会计处理上也已按照此约定进行了实际处理,那么就不需要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也就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是因为这种股东捐赠行为在经济实质被认定为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而非一般意义上的捐赠或其他收入。在会计处理上,这种捐赠会被计入资本公积,而不是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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