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建筑服务跨区域预缴的城市建设税,在回注册地申报时,这块预缴在哪填写,可以抵减,增值税预缴是填写在表四及主表相应栏,那附增呢?是和增值税金额 合计填写吗



建筑服务跨区域预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在回注册地申报时填写方式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申报
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中填写:
“本期已缴税额” 栏中,对应 “增值税附征” 部分填写跨区域预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合计金额。
在主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中:
主表第 28 栏 “①分次预缴税额” 中,包含跨区域预缴的增值税和附加税费的合计金额,但不能明确区分增值税和附加税费各自的金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中:
“本期发生额”“本期应扣除金额”“本期实际扣除金额” 栏次填写预缴的附加税费金额,与预缴的增值税分开填写,不合计填写。
在主表中:
主表第 21 栏 “本期预缴税额” 中,包含跨区域预缴的增值税和附加税费的合计金额,但不能明确区分增值税和附加税费各自的金额。
2024 10/16 10:28

70182471 

2024 10/16 10:48
问题是在申报时,《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中 “本期已缴税额填写 不了

朴老师 

2024 10/16 10:49
预交的填写不了吗

70182471 

2024 10/16 11:09
是的,就是因为在申报时,这块填写不了,体现不了预缴

朴老师 

2024 10/16 11:13
有的地方是去税局大厅填写预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