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单位职工长期休病假,10月因国庆假期,实际工作日为19天,按照山东省劳动厅转发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的通知鲁劳发〔1995]67号 一、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累计超过180天,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医疗期内的医疗待遇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如何计算病假工资?假如月工资是5500元,是按照5500元*70%=3850元计算,还是按照5500-5500/21.75*0.3*19=4058.62元计算。



5500元*70%=3850
你好
按照这个计算的
2024 11/13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