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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答案E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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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1 01:3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实行核定征收的投资者,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这个是针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来说的。 优惠政策比如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减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再比如说一些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扣除的优惠等。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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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二500题目,26页145题这个题目的技术转让所得处理方式为什么和147题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一样,一个是减掉所得单独核算,147题目是纳税调减。那考试时遇到这种题目是单独核算还是调减呢?145题目里面车船税为什么不是1200元,车船税是按总年缴纳的,应一次性入费用吧。谢谢您!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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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1 00:3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145题与147题技术转让所得处理方式不同的原因: 145题中,技术转让所得是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的,因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将这部分所得单独核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即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税,超过部分减半征税。 147题中,技术转让所得属于“其他业务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先将技术转让所得的金额进行纳税调减,即调减550万元,再计算应纳税额。 2.考试中遇到类似题目如何判断是单独核算还是纳税调减: -如果题目中技术转让所得属于“营业外收入”,则应单独核算,享受税收优惠。 -如果属于“其他业务收入”,则应进行纳税调减。 3.关于车船税的问题: 车船税是按年缴纳的,但如果是跨年度的费用,应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分摊。如果题目中没有明确说明是跨年度费用,而是当期一次性支付的,则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如果题目中说明是跨年度的费用,则应按年分摊。 希望以上解释对您有所帮助!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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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可否解答这题,无形资产,并不是因为内部交易,而是初始投资时候不一致,要怎么解答呢?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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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23:4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投资时点的评估增值,由于被投资方用的是增值前的账面价值,这样他在使用或处置的过程中就会虚减成本,从而导致虚增利润,所以评估增值的资产是处置(或折旧使用)多少调减多少; 而内部交易的损益,只有对外处置了才是实现的,内部交易是未实现的会虚增利润,所以他调减,如果对外处置了就是实现了,所以处置的是加回。 您看一下相关计算公式为: 项目 投资时被投资方资产公允价与账面价不等(评估增值) 顺流、逆流交易 存货 调整后的净利润=账面净利润-(投资日存货公允价-存货账面价)×当期出售比例 在交易发生当期,调整后的净利润=账面净利润-(存货公允价-存货账面价)×(1-当期出售比例) 在后续期间,调整后的净利润=账面净利润+(存货公允价-存货账面价)×当期出售比例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调整后的净利润=账面净利润-(资产公允价/尚可使用年限-资产原价/预计使用年限) 在交易发生当期,调整后的净利润=账面净利润-(资产售价-资产成本)+(资产售价-资产成本)/预计使用年限×(当期折旧、摊销月份/12) 后续期间,调整后的净利润=账面净利润+(资产售价-资产成本)/预计使用年限×(当期折旧、摊销月份/12)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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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为什么第三问是用667.5去减呢,为什么不是用(667.5+250-50)去减呢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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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23:4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李某承包甲公司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基于其承包经营所得计算的,而承包经营所得的计算不考虑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事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金额(如国债利息收入、非广告性赞助支出等)仅影响甲公司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与李某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无关。因此,李某的应纳税所得额直接以甲公司会计利润667.5万元为基础,扣除企业所得税(216.88万元)和承包费(400万元)后计算。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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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下老师,《财务与会计》最后冲刺8套卷里模拟试卷一73题答案里:23年年末,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3472+18+12+210.6+336.6=4049.2(万元)在这里,为什么没有-9呢,账面价值不应该是:3472+210.6+336.6+21=4040.2么?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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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23:0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题目描述,2023年年末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计算为4049.2万元,其中包含了3472万元的初始投资成本、18万元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2万元的其他调整项、210.6万元的投资收益和336.6万元的其他综合收益。 您提到的“-9”可能是对题目中某项调整的误解。根据题目提供的分录和解析,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通过逐项加总得出的,而题目中并未涉及需要减去9万元的调整项。因此,4049.2万元的计算是正确的。 如果题目中存在其他调整项,例如亏损或减值等,通常会在解析中明确说明。但根据题目提供的信息,没有需要减去9万元的依据。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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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使用25年税务师教材准备26年吗,是否会有很大变化。比如增值税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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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22:5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建议买新的,因为一般有变化 欲要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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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国内环节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答案中2*9%是哪一笔业务?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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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22:4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答案中的“2*9%”对应的是该公司委托一般纳税人运输公司将进口的特制材料从海关运抵厂区入库所支付的不含税运费2万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运输服务适用9%的税率,所以这部分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9%。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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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为什么业务2中捐赠设备有专用发票,税额却仍然记入成本呢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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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22:3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企业收到外单位捐赠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业务里,税额通常是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的,而不是记入成本。不过在这个业务处理情况中,若把税额记入成本,可能有以下原因: 1.企业可能未正确进行税务处理,对税收政策掌握不足,错误地将增值税税额也计入了设备成本。 2.也许企业不满足抵扣条件,比如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所以税额就只能计入设备成本。 3.企业在账务处理时疏忽,没有按照正确的会计和税务规定将税额分离出来作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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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计算扣除项目时,转让旧房,用评估价格和发票,两种方式,可以扣除的税金包含哪些税种?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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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22:2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土地增值税计算扣除项目时,转让旧房,若采用评估价格或发票法,可以扣除的税金主要包括以下税种: 1.城市维护建设税 2.教育费附加 3.地方教育附加 需要注意的是,契税一般不包含在上述税金中。但如果采用发票法扣除购房成本,并且契税是购房时实际支付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契税可以计入“转让有关的税金”中扣除。这种情况属于特殊处理,一般情况下契税是单独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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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弃置义务,不是用银行存款支付的预计负债吗,而且在刚开始确认预计负债时不已经把现值计入到固定资产的成本了吗,为啥还会冲减固定资产的成本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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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22:2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履行弃置义务时,预计负债的变动确实会涉及固定资产成本的调整,原因如下: 1.预计负债的初始确认:在固定资产初始确认时,弃置费用的现值作为预计负债计入资产负债表,同时该现值也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增加。 2.预计负债的后续变动:随着时间推移,预计负债的金额可能因利率变动、技术进步或环境要求变化而调整。如果预计负债减少,说明未来实际支出可能低于原估计,这种减少需要反映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中。 3.冲减固定资产成本的逻辑:由于预计负债的现值已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因此预计负债的减少应优先冲减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而不是直接减少负债。这是为了保持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未来义务的匹配。 4.超过部分的处理:如果预计负债减少的金额超过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超出部分应确认为当期损益,而不是继续冲减固定资产成本。 5.实际支付时的处理:当企业实际履行弃置义务并支付现金时,预计负债减少,同时银行存款减少,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不再调整。 因此,预计负债的变动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是会计上保持资产与负债匹配的体现。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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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8,进口甲类卷烟,之后销售,为什么答案中没有把这个卷烟计算进去算消费税?业务10,回购乙类卷烟,之后销售,为什么没计算消费税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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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22:2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业务8中,进口甲类卷烟在进口环节已缴纳消费税,卷烟消费税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后续销售时通常不再缴纳消费税,所以答案未将其重复计算。 业务10中,从联营企业回购已税乙类卷烟,符合规定的回购条件,在回购后再销售时,若符合相关规定,不再缴纳消费税。这是为了避免重复征税,所以答案里没有计算这部分的消费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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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在考虑损益的影响时,为什么产品对外销售要考虑设备折旧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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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22:0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设备折旧会影响损益,是因为折旧费用是企业成本的一部分。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其价值会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而逐渐减少,这部分减少的价值就是折旧费用。折旧费用会先计入产品成本,当产品对外销售时,这部分折旧费用会随着产品销售成本的结转影响当期利润。 在本题中,设备2024年所生产的产品当年对外销售60%,意味着有60%的折旧费用会随着已销售产品的成本结转到当期损益中,影响当年的损益;另外40%的折旧费用包含在未销售产品的存货成本里,暂时不影响当期损益,要等后续这些产品销售出去时,才会影响相应期间的损益。因此,设备折旧对损益的影响需要根据产品的销售比例来计算。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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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债券利息减半的优惠可以和高新15%的税率叠加享受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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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22:0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可以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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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50%×70%是什么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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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22:0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000000×50%×70%是计算李某应从转让所得中扣除的初始投资额的优惠部分。其中,1000000指的是业务1中转让的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的初始投资额100万元;50%是李某在合伙企业中所占的份额比例;70%是根据国家政策,对投资满3年的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其转让所得可按7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享受税收优惠)。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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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资金时长怎么是2个月算?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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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22:0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甲公司2023年4月1日借入专门借款2000万元,但直到7月1日才开始使用部分资金支付工程款1000万元。因此,在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有1000万元资金处于闲置状态,共3个月。但若题目中提到的闲置资金收益或利息计算仅涉及2个月,可能是由于实际资金闲置时间或投资操作的时间范围限定为2个月。具体计算需结合实际资金使用和投资的时间段来确定。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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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借款资本化时长2个月,闲置时长不是按6个月算吗?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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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21:5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因为借款是4月1日借入的,资本化时长为2个月,那么除这2个月资本化时间外,其余时间为闲置时间。4月1日到12月31日共9个月,减去2个月资本化时间,闲置时长应按7个月计算,而不是6个月。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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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转让旧职工宿舍,契税不应该已经包括在评估价格里面了吗,为什么还是100*(1+3%),还要再加一次契税?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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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21:4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通常情况下,计算存量房土地增值税时,若给出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含契税)通常包含在评估价格中,不能再单独扣除。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题目中办公楼重新构建价格为重置成本,该价格是针对办公楼的,土地价款未包含在其中,就需单独加上地价款和契税。 在本题里,若评估价格仅针对建筑物,未涵盖土地相关价值,那么在计算可扣除项目金额时,加上地价款和契税是合理的,并非重复加了两次契税。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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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用过的2016年6月购入的车 。给客户开具普通发票 注明价税合计 10万元 怎样判定 适用的税率 销售开具的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 有什么区别 ?不是一样的税率吗?请老师解答全面详细一些。万分感谢!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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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21:4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适用税率的判定 销售方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车辆,若该车辆为2016年6月购入,属于“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若购入时未抵扣进项税额,可选择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或放弃减税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因此,适用的税率或征收率为3%(减按2%或按3%),具体取决于销售方是否选择减税。 2.普通发票与专用发票的区别 (1)抵扣功能: -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为一般纳税人时,可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普通发票: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额,仅作为记账凭证。 (2)税率适用: -无论是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税率或征收率均一致,但普通发票不体现税额明细,仅显示价税合计金额。 (3)适用对象: -专用发票:仅限一般纳税人之间交易使用。 -普通发票:适用于所有纳税人,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3.开具发票的注意事项 -若销售方选择按简易办法减按2%征收增值税,开具普通发票时需注明“简易征收”字样,并在备注栏注明适用政策依据。 -若选择放弃减税按3%征收,普通发票需按3%计算税额,但不体现具体税额明细。 4.实际操作示例 假设销售价税合计10万元,按3%征收率计算: -含税销售额1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100000÷03≈97087.38元,应纳税额=97087.38×3%≈2912.62元。 -若开具普通发票,仅显示价税合计10万元,不体现税额明细。 -若开具专用发票,需明确显示不含税金额97087.38元和税额2912.62元。 5.总结 普通发票与专用发票的税率或征收率一致,但功能和适用范围不同。普通发票仅用于记账,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专用发票可用于抵扣,但需符合一般纳税人资格和交易条件。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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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题怎么来的,相关知识点是什么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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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21:1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计算过程 1.首先计算卖出债券的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卖出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财产原值=买入债券的成本+买入时手续费=\(9.3×10000+415=93415\)(元) 卖出收入=卖价×份数-卖出时手续费=\(8.3×10000-415=82585\)(元) 财产转让所得=\(82585-93415=-10830\)(元),由于财产转让所得为负数,这部分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然后计算债券利息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利息所得应纳税额=利息收入×税率 债券利息所得为\(2700\)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利息所得应纳税额=\(2700×20\%=540\)(元) 所以,赵某2024年上述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40\)元。这里历史对话中没有正确答案,可能题目信息录入或答案存在偏差。 相关知识点 1.财产转让所得: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在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时,允许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财产原值根据不同财产有不同的确定方法,对于债券,就是买入时的成本和相关手续费。 2.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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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住房,是不是不论哪里的房子,只要是住了两年了,都免增值税,新政策是不是不分北上广深了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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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21:1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新政策对个人销售住房的增值税规定不再区分是否为北上广深地区。 根据现行政策,个人将购买满2年(含2年)以上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无论房屋所在地是否为北上广深,均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简化了此前北上广深与其他城市在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之间的区分,统一适用免税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屋位于北上广深且为非普通住房,此前政策下即使持有满2年,仍需按差额缴纳增值税,但新政策已取消这一区分,统一免税。 因此,只要个人出售的住房持有满2年,无论地区和住房性质,均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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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国内采购环节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9%是哪一笔呀?业务11的税额为什么不能抵扣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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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20:4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是业务2中,委托某一般纳税人运输公司将材料从海关运抵厂区入库,支付不含税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是2*9% 2.业务11这是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是允许退税的,是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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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的利息怎么做账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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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20:3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金融负债后续计量会产生利息费用,其账务处理与计量方式有关: -若按公允价值计量,利息费用根据公允价值变动确定。公允价值上升产生利息费用,下降则产生利息收入。不过文档未提及对应具体账务处理分录。 -若按成本计量,利息费用根据债券或贷款的利率和未偿还本金余额确定,计算公式为利息费用=利率×未偿还本金。账务处理方面,利息费用记入“财务费用”科目,同时增加“应付利息”或“长期借款”等负债科目。 例如,某公司在2023年第一季度末计提一笔为期一年的贷款利息,贷款本金为200,000元,年利率为6%,该季度利息费用为200,000×6%×(3/12)=3,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3,000 贷:应付利息3,000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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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最新规定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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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20:2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金融负债的最新规定主要体现在分类、后续计量和披露要求等方面。以下是关键要点: 1.分类稳定性 金融负债一旦分类为某一类别(如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摊余成本等),后续不得因业务模式或其他因素的变化而更改分类。这是为了确保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可靠性。 2.分类标准 金融负债的分类主要依据其合同条款和企业义务。例如,衍生工具通常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如果负债涉及未来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则属于金融负债。 3.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转换 在特定情况下,金融负债可以重分类为权益工具。例如,当发行方无须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自身权益工具时,可在合同对手回售权到期时将该金融负债重分类为权益工具。但需注意,这种转换仅限于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之间,金融负债之间不得重分类。 4.后续计量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式根据其分类而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需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则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费用。 5.披露要求 企业需在财务报表中详细披露金融负债的分类、公允价值、利息支出、信用风险敞口等信息。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还需说明指定的原因及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以上规定旨在提高金融负债会计处理的透明度和一致性,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准确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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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二必刷550题,第513题第3问,关于6月租入有产权纠纷的土地40000平米,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答案是40000*4*6/12*50%*50%=20000,第一个50%是该企业享受六税两费减半优惠,请问第二个50%是指什么?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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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20:0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第二个50%是因为该土地存在产权纠纷,根据政策规定,对于存在产权纠纷的土地,其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以按50%的比例缴纳。因此,在计算时需要再乘以50%。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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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房地产企业转让未开发的土地使用权,扣除项目,1、地款和有关费用,2、附加和印花税。还用(地款和有关费用)20%的加计扣除吗?,税是可以扣印花税吧!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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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9:0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房地产企业转让未开发的土地使用权,不可以用(地款和有关费用)×20%进行加计扣除。加计扣除一般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新建房且从事了房地产开发行为的情况,转让未开发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此类,所以不能加计扣除。 在土地增值税中,房地产企业转让未开发的土地使用权时,如果涉及到的扣除项目包括税金及附加,其中不包含印花税。因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新建商品房时缴纳的印花税已计入管理费用中,不允许再单独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对于未开发土地的情况也遵循这一原则。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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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购进用于捐给扶贫对象的进项税额为什么不能抵?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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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7:4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捐赠,免征增值税,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经抵扣的进项税要做进项税额转出。所以商城购进用于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扶贫对象的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6.5万元不能抵扣。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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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里,转让旧房,评估或者发票两种方法,都能扣除转让时的印花税,城建教育附加么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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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7:3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可以扣除转让时的印花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转让存量房地产时,可扣除的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非房地产企业销售旧房采用发票法扣除购房成本时,也可将契税计入“转让有关的税金”中扣除。另外,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时,印花税也是可以扣除的。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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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题(7)的增值税处理是怎么样的,要不要交销项,还是交进项?为什么?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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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7:3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甲公司业务(7)为支援灾区无偿提供运输服务,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不需要确认销项税。同时,该业务中产生的进项税可以正常抵扣。 原因如下: 1.无偿提供运输服务用于支援灾区、服务民生,属于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情形,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不视同销售,因此不产生销项税。 2.由于该业务不属于“用于非应税项目”或“不得抵扣的其他情形”,因此该业务中产生的进项税可以正常抵扣。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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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协议约定收到款项10之日交接资产,实际交接资产时间晚于合同约定,按哪个时间确认资产处置收入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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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7:2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会计上收入确认时点是商品的控制权转移,因此应在资产交付之后才可以确认收入。与合同约定时间、收款时间无关。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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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请问老师,图片中两个题目都是委托加工的题目,图1是站在委托方角度所以只需要缴纳加工费的印花税吗,图二是受托方角度所以要交两项印花税吗,有些晕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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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30 17:1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的。图1是站在委托方角度,但缴纳印花税并非只算加工费。对于由承揽人(乙公司)提供主要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照“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计税,两项之和为委托加工合同需要缴纳的印花税。所以甲公司要按原材料300万元和加工费50万元分别计算印花税。 图2是站在受托方角度,对于由定做人(甲公司)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承揽人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承揽合同计算缴纳印花税,对于定做人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算缴纳印花税。所以该企业只按加工费40万元计算缴纳印花税。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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