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北京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2/01 15:05:58 字体:

根据《关于2016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获悉,参加2016年北京中级职称考试的考生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首次报考人员”和“非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

首次报考人员:2016年首次报考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及2015年报考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核通过但是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没有成功的人员。

非首次报考人员:2015年以前在北京地区成功报名中级、高级资格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的人员。

2.首次报考人员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资格审核时应携带报名信息表(需加盖单位人事公章)、学历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高级会计师报名还需携带中级职称证书原件到现场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网上付费。

3.非首次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流程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付费手续,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

4.1991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请于2016年3月28日-30日9:00-17:00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到北京市商业学校(东城区天坛路57号,西园子一巷,红桥路口西行200米,汉庭酒店后院)办理资格审核及报名。联系电话:010-67023738、010-67060798。

5.持外省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转入北京的手续后,方可报名。

6.咨询电话:

语音咨询电话:010-88549924

网上付费咨询电话:95534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