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税务网校>政策解读专栏> 正文

财政部谈税改重点 增值税替代营业税

2009-1-5 10:21 经济观察报 【 】【打印

  日前,财政部官员表示,2009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实施后,以增值税替代营业税,将成为增值税改革下一步的重点。这项改革一旦开展,将消除营业税重复征收的问题。但这一改革的复杂程度将远大于第一步。

  事实上,1月1日实施的增值税转型,主要针对第二产业的机器设备实施税前抵扣。这一改革预计可为企业减轻税负1200亿元。而增值税改革的第二步,就是要把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全部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

  据悉,财政部已经把这一改革列入2009年的工作重点,正在着手进行研究和测算。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财政研究室副主任杨志勇认为,理想的增值税征收范围,应该包括所有创造和实现增值额的领域。从横向上看,增值税制应覆盖农林牧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能源交通运输业、商业和劳务等各行各业;从纵向上看,应涵盖原材料、制造、批发和零售等全部环节。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税负公平,并且易于核查。

责任编辑:超人
发表评论
你24小时开机吗?

手机作为现代生活一种越来越重要的联络通讯工具,使得人们的工作和生活越来越离不开它。你的手机是24小时开着吗?你不关……

Excel2007完全功略

Excel2007问市已经很久了,但有些人因为版本页面变化太大,功能找不到而放弃了使用;也有人根本不了解2007版新增功能。希望通过这个专题的学习能使你对Excel2007有一个全新的认识……


  1、凡本网注明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华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中华会计网校”。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tougao@chinaacc.com
  电话:010-82319999-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