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隐藏问题
依据财税2016年36号文的规定,企业转让上市公司股票,需要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按“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36号文对转让金融商品列举为: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但实操中,对于“金融商品”的理解仍然有争议。
问题1: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要不要缴纳增值税?
实操中,大多税务机关认为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权交易无需缴纳增值税。如安徽省税务局曾经答复问题,参考上述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增值税征税范围,未列举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权交易,且根据文件语义描述,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权交易也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所以按现行税制不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但笔者了解到,个别地区有被风控补税的案例。
问题2:转让境外上市公司股票,要不要缴纳增值税?
由于目前税收规定没有对“金融商品转让”行为“属人”和“属地”进行特别规定和解释,因此“境外股票转让”是否应在境内缴纳增值税,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2026年1月1日起《增值税法》施行后,上述交易就明确应在境内缴纳增值税了。即将施行的《增值税法》规定:“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属于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问题3:转让北交所上市股票,要不要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税收政策适用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3号)规定:“新三板精选层公司转为北交所上市公司,以及创新层挂牌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进入北交所上市后,投资北交所上市公司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相关政策,暂按照现行新三板适用的税收规定执行。涉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相关政策,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综上,转让北交所上市股票,需要缴纳增值税。
作者:刘老师(正保会计网校答疑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