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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招标活动中如何突破“技术壁垒”

2005-11-30 00:00 来源:张栋天

  在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招标采购方好比是“考官”,供应商好比是“考生”,有的供应商领不到“准考证”,而有的领了“准考证”的“考生”任凭绞尽脑汁成绩总是不理想,但是这类供应商不乏实力雄厚的大公司,也有后起之秀的小企业,它们聚到一起得出共同的答案:并非我们不行,而是我们遭遇了“技术壁垒”。

  探究根源

  我们有理由断定“技术壁垒”是不见光的显失公平、公正的条款,采购人、代理机构等招标采购方通过蓄意设置一些“技术壁垒”,限制、排挤供应商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竭力地减少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数量,以尽可能地压降竞争激烈程度,以“成全”某一关系户,确保其“中标”的概率,而不明究里的投标供应商作了一回“免费陪衬”,最终无功而返。

  “技术壁垒”产生的根源主要有:一是招标采购方法制意识淡漠,部分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相关经办人员视政府采购为捞取“外块”的绝好机会,通过种种手段和某些供应商达成“秘密协议”,谋求中标的供应商岂有不迎合之理;二是供应商面对不公正的待遇不敢或不愿“抛头露面”,对显失公正的“技术壁垒”或忍气吞声,或知趣而退,也有质疑投诉的,但是“较真”的并不多,从而使“技术壁垒”变相的合法化,仍然存留在采购文件中;三是查处惩治手段软弱,目前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政府采购的监管多停留在浅层表面,对采购过程中包括“技术壁垒”在内有深层次问题缺乏有效制约。

  突破屏障

  “技术壁垒”的危害是巨大的,对正常的招标采购秩序有着极强的破坏力。遏制、封杀“技术壁垒”容不得丝毫懈怠和麻痹,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监管机构要合力“围剿”。

  采购人要增强法制意识,挑选政治素质良好、业务素质过硬的同志经办采购事务,经办人员要严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活动的各种“游戏规则”,在资格设定、付款方式、验收标准及售后服务等条款的设置上要力求科学合理且可操作。

  代理机构要洁身自好,惟有规范操作方能锻造自己的服务品牌,才能在竞争日趋激烈的代理市场中站稳脚跟,代理机构当务之急是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监控体系和防范违规操作的预警机制,万万不能干设置“技术壁垒”的蠢事。

  供应商要敢打敢拼,同设置“技术壁垒”、妨碍公平竞争的招标采购机构及其办事人员作坚决斗争,及时地拿起质疑、投诉、诉讼等法律武器,为自己及同行们讨个“公道”,而不应过于计较本企业的一时得失。

  监管机构要严查重处,把握监管要害,负责任地处理供应商投诉事件,以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和铁石心肠查处设置“技术壁垒”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同时要建立招标文件专家论证或第三方论证制度,在招标活动开始前防范和根治“技术壁垒”。